基本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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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园申请

 
 


申请入园基本条件及需提供的资料
申请入园的流程

1. 申请企业填写“入园申请表”并向招商部提交有关资料
2. 招商部对资料进行审核
3. 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
4. 招商部在收齐资料的5-10日内,通知已通过初审的企业参加面谈
5. 评审委员会将会同有关专家与申请企业面谈
6. 面谈后5日内将通知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办理入园手续


申请入园企业的基本条件

1、留学人员专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
 ·公派或自费出国学习,在国外获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;
 ·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后,到国(境)外进修或作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,在某个领域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;
   ·在国外工作并已入外国国籍,且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;
 ·获得外国长期(永久)居留权及留学国再入境资格,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。
2、留学生企业是指由留学人员作为主要发起人创办、领办或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高新技术企业。
3、项目技术属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规定的高新技术或具有独创性。
4、研发、生产型企业,注册50万元以上。
5、具备申办企业法人的资格,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或已领取营业执照,但企业成立时间未超过18个月。
  留学人员可以在创业园设立外资企业,中外合资(合作)经营企业和内资性质的各类有限责任公司。从事科技研发、生产、经营及咨询服务。
  认缴注册资本(金)不能一次到位的,允许首期到位1万元,试营运二年。
  东湖开发区规定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
  ·信息技术及其产品
  ·激光技术及其产品
  ·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其产品
  ·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
  ·材料科学和新材料及其产品
  ·新药物和生物医学工程
  ·能源科学和新能源、高效节能技术及其产品
  ·环境科学和劳动保护新技术其产品
  ·精细化工技术及其产品
  ·地球科学、空间技术、海洋工程技术及其产品
  ·传感技术及其产品
  ·其它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新工艺、新技术及其产品

申请入园应提供的资料

(一)非企业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
1. 入园申请表;
2. 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或绿卡复印件;
3. 申请人的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复印件;
4. 专利证书、技术鉴定证明或完整的技术资料(可提供其中之一,提供技术资料者应有专家推荐书);
5. 项目产权证明文件(如有,应提供);
6. 商业计划书;
7. 项目可行性报告;

(二) 企业申请人除提交上述资料外,还应提供
1. 营业执照复印件;
2. 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(如有,应提供);
3. 公司章程;
4. 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)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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